1.2009年1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阿勒泰海关缉私分局为查明“11•26特大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委托我中心对查获的动物角和动物皮张价值进行鉴定,我中心鉴定人员接到委托后即前往新疆自治区阿勒泰市进行现场鉴定。
经检验查获的动物制品分别:高鼻羚羊(赛加羚羊)Saiga talarica的角,共21309只;马鹿Cervus elaphus的角,共820公斤;麝鼠Ondatra zibethica的皮张,共49178张;棕熊Ursus arctos的皮张,共2张。涉案总价值为:陆亿肆仟叁佰玖拾贰万捌拾元整(¥:643920080元)。
2.2009年1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阿勒泰海关缉私分局为查明“8•25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委托我中心对查获的动物角的价值进行鉴定,我中心鉴定人员接到委托后即前往新疆自治区阿勒泰市进行现场鉴定。
经检验查获的动物制品为马鹿Cervus elaphus角的价值为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