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工作成效骄人
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是目前全国唯一具备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和司法鉴定资质的省部级鉴定机构,从2005年5月成立至今,已有7年时间。7年来,司法鉴定中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精神,充分利用自身的检测技术能力和资源,为全国31个省、市、区公安、海关、工商、质监等部门提供了科学、准确、公正和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截至目前,司法鉴定中心已受理案件并出具鉴定文书1600余份,检验鉴定各类检材6万余件,尤其在动植物形态检验、木材识别、DNA鉴定、毛发检验、血痕检验、齿痕检验等方面,在全国同行业中保持领先水平。
我院司法鉴定中心在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林业系统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鉴定中心主任黄群教授的带领下,以及中心全体鉴定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秉承“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理念和“客观、公正、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充分发挥团队精神,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开展工作,在司法鉴定工作中不断探索、总结各种难点与疑点,积累了宝贵经验,在森林公安司法鉴定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业务面不断扩大,业务量逐年攀升。
2011年,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文书485份,同比增长71%,投诉率为0;从2012年1月至今,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文书已突破300份,再创历史新高。鉴定中心自成立以来,鉴定业务量年均增长超过50%,业务范围也从最初的动植物形态检验拓展到现如今的涵盖法医、痕迹、理化、文件、心理测试、电子物证声像资料7大类,仪器设备投入达1200多万元,鉴定质量不断提升,得到了委托鉴定单位的高度认可和一致好评。
此外,我院司法鉴定中心以7大类司法鉴定工作为重心,构建服务网络,不断提升机构品质,加大协调力度,强化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基本形成。2009年起开展了司法鉴定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目前我院司法鉴定中心拥有司法鉴定高级职称16人、中级职称6人。年均组织各类培训进修20多人次。
2012年1月至今,我院司法鉴定中心已受理315起刑事物证和司法物证的鉴定,其中包括:河北省森林公安局侦办的700件象牙走私案,苏州海关缉私分局侦办的500件象牙走私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侦办的象牙走私案、犀牛角走私案和蟒蛇皮走私案,郑州市森林公安局侦办的非法走私东北虎案,南宁市森林公安局侦办的非法滥伐红豆杉案,贵州省遵义市公安局侦办的非法砍伐楠木案,郑州海关檀香紫檀走私案,北京市昌平法院委托的林木死亡原因案等有重大影响的刑事与民事案件,鉴定涉案价值超过2亿余元人民币,为国家挽回了具大经济损失,取得重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撰稿:马艳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