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更名为“南京警院鉴定中心”的公告

发布者:周用武发布时间:2023-03-01浏览次数:508

关于“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更名为“南京警院鉴定中心”的公告

 

在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和我院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原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于2022年11月24日获得公安部鉴定管理部门的批准,正式更名为“南京警院鉴定中心”,中心负责人变更为“蒋敬”。新公章的启用时间自2023年3月1日起。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