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受理有关事项
为提高鉴定受理效率,鉴定受理采取现场受理和微信小程序受理两种形式
1、微信受理:使用微信搜索小程序 南京警院鉴定中心,登录提交鉴定委托。
无需派鉴定人到现场的鉴定请填写非现场鉴定委托,需要派鉴定人到现场的填写出现场鉴定预约。
特别要注意,鉴定人在现场鉴定时临时增加的案件填写非现场鉴定委托。
2、现场受理:指委托人带相关材料到中心鉴定受理室现场委托中心开展鉴定的受理。根据鉴定受理室现场的指引录入信息、双方确认鉴定要求,交接好鉴定材料,缴纳鉴定费用,进入鉴定程序。
注意:(1)小程序的界面及其消息中心里有相关信息,可以查看下载鉴定技术服务合同、鉴定文书遗失补发申请、收费标准等内容。
(2)无论是微信受理还是现场受理,委托方需要将盖法人公章的鉴定技术服务合同、鉴定聘请书、检材递达或送达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28号(210023)南京警察学院实验A楼221房间 鉴定中心鉴定受理室。
(3)微信受理时,在委托材料寄达经清点无误后,鉴定受理室会在系统确认受理。
鉴定受理联系电话025-85878788、799 刘老师、费老师

